学术研究
谈中国书法艺术与传统文化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5-05-11 17:07:01
下面就该反过来说说书法艺术为传统文化提供了什么。这也可以分为“硬件”和“软件”两方面来看。
“硬件”方面的情况比较简单,就是从古至今的优秀书法作品已成为传统文化总的宝库中一宗极有价值的艺术宝藏。这是中国历代优秀书法家为民族文化乃至世界文化所作的巨大奉献。
“软件”是指表现在创作实践中的思想意识及其理论总结。主要有三点,即重视创造性,强调个性化,发挥想象力。这三点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就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情况来看,很能够看出中国人从古至今都是富有创造性和想象力的,而其创造与想象也总离不开作者的个性特征,表现出鲜明的个人风格与特色。<
但从文化思想和理论概括的角度来看,传统文化(特别是长期占有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对创造性、个性化、想象力三者重视不够,相当保守。如孔子强调“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这就意味着只要传承,不要创新。荀子的态度更加绝对化,他说:“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荀子•劝学》)在他看来,有了儒家的“五经”,天地间的一切便已完备;人们自始至终只要学这几部书就可以了,再也不需要提供新的思维经验和发明创造了。这种想法错误很大,后世的人如果照此行事,中华民族不仅不会有如此灿烂的文化,而且恐怕难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了。当然,荀子这种思想事实上不可能完全束缚人们的创造要求和能力;所以中华民族代代都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并且遍布各个领域。其中,书法艺术的创造性发展尤其显得突出而持久;它在创造性、个性化、想象力方面的自觉追求,的确为传统的文化思想作出了可贵的奉献。
书法艺术之所以具有这些特性,是由一些特定因素决定的,实际上带有明显的必然性:
第一,书法艺术在各个历史时期中都是在实用书法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实用书法一再出现巨大的书体变化(如篆、隶、正、草),这种变化是由社会生活的发展所驱动的,是由人民群众集体创造的,所以说具有必然性;而随着实用书法的变化,书法艺术也必然不断作出新的艺术创造,一再出现新的创作主流(如秦篆、汉隶、晋帖、魏碑、唐楷等)。
第二,写字的人各有各的性格、气质、情操、趣味、素养和智能特长,甚至各人在机体的生理结构上也各有差异。因此,人们在实用过程中写出来的字必然是一人一个样,而在此基础上由于更高的美学追求而出现的书法艺术创作,也必然更加自觉地表现艺术的个性。艺术个性的形成实际上即意味着个体作出了独特的艺术创造。
第三,书法创作手段简单,不过是白纸上写黑字,而且所写的又必须是大家认同的汉字,所以它在创作中所受的限制很大。限制很大而又要力求成为姿彩纷呈的精深艺术,这就不得不依靠坚实的基本功夫和活跃的“创造想象”,才能挥洒自如地写出富有新意和美学价值的书法形象。书法创作的想象,早在学习阶段便已受到训练,因为要临写多种法书,对不同的艺术形象进行精熟的分解与融合,这在心理学上便是一种“创造想象”。到了更高的创作阶段,还要善于吸收万物万象的线条、结构和意态之美,将其融入书法而不落拼凑的痕迹(如王羲之观鹅而有悟于书法,张旭见公主与担夫争道,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有悟于草书等),这就是更加精深的“创造想象”。在中国书法史上,千人一面、千字一形的“馆阁书法”历来不得好评,即因其缺乏创造性、个性化与想象力。历代书法家对创造性、个性化、想象力三者的奋力追求和高度评价,确实已构成一种重要的文化思想,为中国传统文化提供了富有生机活力的精神因素。
“硬件”方面的情况比较简单,就是从古至今的优秀书法作品已成为传统文化总的宝库中一宗极有价值的艺术宝藏。这是中国历代优秀书法家为民族文化乃至世界文化所作的巨大奉献。
“软件”是指表现在创作实践中的思想意识及其理论总结。主要有三点,即重视创造性,强调个性化,发挥想象力。这三点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就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情况来看,很能够看出中国人从古至今都是富有创造性和想象力的,而其创造与想象也总离不开作者的个性特征,表现出鲜明的个人风格与特色。<
但从文化思想和理论概括的角度来看,传统文化(特别是长期占有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对创造性、个性化、想象力三者重视不够,相当保守。如孔子强调“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这就意味着只要传承,不要创新。荀子的态度更加绝对化,他说:“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荀子•劝学》)在他看来,有了儒家的“五经”,天地间的一切便已完备;人们自始至终只要学这几部书就可以了,再也不需要提供新的思维经验和发明创造了。这种想法错误很大,后世的人如果照此行事,中华民族不仅不会有如此灿烂的文化,而且恐怕难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了。当然,荀子这种思想事实上不可能完全束缚人们的创造要求和能力;所以中华民族代代都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并且遍布各个领域。其中,书法艺术的创造性发展尤其显得突出而持久;它在创造性、个性化、想象力方面的自觉追求,的确为传统的文化思想作出了可贵的奉献。
书法艺术之所以具有这些特性,是由一些特定因素决定的,实际上带有明显的必然性:
第一,书法艺术在各个历史时期中都是在实用书法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实用书法一再出现巨大的书体变化(如篆、隶、正、草),这种变化是由社会生活的发展所驱动的,是由人民群众集体创造的,所以说具有必然性;而随着实用书法的变化,书法艺术也必然不断作出新的艺术创造,一再出现新的创作主流(如秦篆、汉隶、晋帖、魏碑、唐楷等)。
第二,写字的人各有各的性格、气质、情操、趣味、素养和智能特长,甚至各人在机体的生理结构上也各有差异。因此,人们在实用过程中写出来的字必然是一人一个样,而在此基础上由于更高的美学追求而出现的书法艺术创作,也必然更加自觉地表现艺术的个性。艺术个性的形成实际上即意味着个体作出了独特的艺术创造。
第三,书法创作手段简单,不过是白纸上写黑字,而且所写的又必须是大家认同的汉字,所以它在创作中所受的限制很大。限制很大而又要力求成为姿彩纷呈的精深艺术,这就不得不依靠坚实的基本功夫和活跃的“创造想象”,才能挥洒自如地写出富有新意和美学价值的书法形象。书法创作的想象,早在学习阶段便已受到训练,因为要临写多种法书,对不同的艺术形象进行精熟的分解与融合,这在心理学上便是一种“创造想象”。到了更高的创作阶段,还要善于吸收万物万象的线条、结构和意态之美,将其融入书法而不落拼凑的痕迹(如王羲之观鹅而有悟于书法,张旭见公主与担夫争道,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有悟于草书等),这就是更加精深的“创造想象”。在中国书法史上,千人一面、千字一形的“馆阁书法”历来不得好评,即因其缺乏创造性、个性化与想象力。历代书法家对创造性、个性化、想象力三者的奋力追求和高度评价,确实已构成一种重要的文化思想,为中国传统文化提供了富有生机活力的精神因素。